各有关院系、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做好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以及《湖南省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7号)的具体要求,我院将结合报名情况,联合相关学院面向我校师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相关资质证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收费标准
申报人员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或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看需具备的相关专业条件。鉴定收费严格依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1.参评人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2);
2.参评人员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籍证明(要有全页)(附件3);
3.参评人员持附件2、附件3自行前往行政楼F105继续教育学院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后参评人员将评价费用转入国家缴费平台。
信息咨询及联系人:史老师13973139079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附件3:资料收集要求模板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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